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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章 林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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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府的宫门按说只能有五间,超过要算违制,厉王府却在直通皇宫的方向又开了一间,宫殿也建造的奢侈华丽至极,皇帝对他的九子的宠爱,算得上远逾其他儿子。

陈玮自己的房间却朴素得很,没多少摆设,床铺也是旧的,十几年没有换过。

不是他多么简朴,更不是为了求一个好名声,他哪儿还有什么名声可言?那简直是每日不停地作妖,不把大臣放在眼里,动辄揍得王孙子弟生活不能自理,要不是他爹疼他,什么都替他担着,光御史参他的折子就够把他百八十回。

这种人,又怎可能因为名声让自己过得不好。

他园中养了无数美女,每个美女都过着最奢侈的生活,只是他享不了富贵罢了。

十几年来,除了在他的榻上入睡,在别处每一闭眼,便是噩梦连连,弄得他连行军打仗都要带着床铺,带着基本的家具,也幸亏他是个尊贵王爷,就是有些特权,旁人也不以为意。

陈玮坐在桌前,一坐就是大半个时辰,这才回神,推开窗户,就见一个身着甲胄的侍卫立在窗口。

“你去一趟杞县,赶在……算了。”陈玮苦笑,“何必立什么牌坊!”

厉王府东面不远,便是国师府。

皇宫附近的地方并不多,房子大部分都是皇上赏赐的,只有皇室比较亲近的人家,才能得此殊荣。

国师府邸乍一看。到比厉王府还气派,只是人家的装潢设计,那真是京城一绝,还是当年崇阳先生亲自操刀设计出来,过去十多年,依旧不落俗套。

现任国师姓宋,叫宋淼,自二十八岁起继承国师之位,至今二十年,始终深得陛下爱重。虽在朝中并无实职。却是京城一不可或缺的势力。

宋淼已经在多年前就不问世事,只除了每年主持一次祈福大典,或者朝中有大事发生时,陛下会亲临问卜外。其他时候长年累月不见外人。

诸多国师府的杂事。都是由他两位弟子出面料理。

今天宅了十几年的宋国师却忽然有了兴致。只穿了一身轻便衣服,一个随从不带,要去大云寺转转。

两个弟子只好扔下手里头的活。跟过去保驾护航。

他们师父年纪虽说不大,身体却不太好,吹一次风,病上一回,那都是很要命的事儿。

戒慎正在大云寺后面调配丹药,抬头看到宋淼来了,似乎也很意外:“难得,好像今年的药还不到时候,怎么这么着急?”

宋淼沉着脸,缓缓在椅子上坐下,才从袖子里取出一封信递过去,戒慎接过来一看,也登时色变,惊问:“可确实?”

“北燕万明亲口所说,他是大宗师黎涛的入室弟子,虽然让人废了功夫,眼力却还在,应该不会出错,而且当时不是也没找到他的尸体?”

宋淼穿了身寻常白袍,头发夹杂了些许霜色,整个人坐在那儿,气势沉凝,只看他的人,任谁都要觉得此人乃正人君子。戒慎却知道,这是个视天下如无物,喜欢把一切玩弄于鼓掌中的人,连自己这个和他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,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他面对面坐着。

“其实他死不死的,已经无所谓,林家只剩下一群妇人,他便是活下来,也只能躲在阴沟里等着腐烂,难道还能翻天,再说,他就算找人报仇,也是找厉王去,与世外之人,我们大周朝的国师又能有什么关系?”

戒慎叹了口气,轻声劝道。

宋淼半晌没说话,似乎在犹豫,但戒慎一看他的眼睛,便知这人连犹豫也是做给别人看,心中忽然有些不耐烦,他每日炼药修行,忙得不可开交,近来还卡在瓶颈上,整日处理这等闲杂琐事,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修行有成?

“罢了,就让‘流沙’出手了结,也不是什么难事,他们杀人,只看钱财不问缘由,正好,我有一女弟子在那边儿也有些麻烦,就帮她一并清理干净,算是送她及笄礼物。”

戒慎是出家人,无出家人的慈悲心,到有平等之心, 世人无论是人,还是一猫一狗,在他眼里都没大区别。

“就是‘流沙’要贵些,杀个人能抵得过半套房子,钱你出,我是出家人,穷得很。”

宋淼不差钱,他没金钱观念,不过两个徒弟会捞银子,又孝顺得很,出点儿钱也无妨,到是听到戒慎的女弟子,他不觉失笑:“你悠着点儿,夏家那位,我瞧着可是没真心把你当师父,还是个狼崽子,别看是母的,母的更狠毒,小心她成了气候,你第一个受害。”

“本就是强者为尊,适者生存,如果我不能永远比她强,被她害了,也只能自认倒霉。”戒慎就是喜欢有能力,有手腕的弟子,不像宋淼,本身是个毒蜘蛛,却养了一对绵羊一般的弟子,简直让人恶心。

在京城,国师宋淼与他的狐朋狗友注意到杞县,杞县这边,红尘他们刚刚好也提到了那位国师。

“北燕使臣怎么这个时候进京?”

阑珊书院一帮学生都属于本地最顶尖的读书人,虽不在朝堂,那也是十分关注朝廷的逐项事宜。

按说现在不是年尾,边疆虽有些小规模的纷争,但这种纠纷年年有,不稀奇,到不了需要互相派遣使臣的地步,那位陛下的圣寿乃是二月份,今年已然过了。

“难道朝廷有什么大动作?”

好些学生浮想联翩,琢磨大周和北燕是不是要结盟,两个国家,大周富庶,北燕兵强马壮,若是两国结盟,四国之间的关系就又要起变化。

结果他们浮想联翩半天。让郭老一巴掌拍回去。

“一群不读书的,今年大周立国一甲子,陛下和国师要举行大祭天,别的国家也就算了,北燕与我大周乃是兄弟邻邦,怎能不来?”

兄弟邻邦?

一群学生面面相觑,这些年大周与北燕战乱频频,他们都快把两国历史上关系不错之事给忘了。红尘也是半晌才回想起历史,今年果然必须得大祭,那是百年前就定好的。

世人都知道周朝对于灵师那类能与天地相通的存在十分重视。却已经很少有人注意到根由。百年前,太祖皇帝尚是陈国大将,当时天下大乱,太祖护卫小皇帝连日苦战。退守南域。已经退无可退。当时便有一位灵师从南域丛林中款款而至,说他夜观星象,天降妖星于陈国。陈国已经不能存在,除非有一个新的紫薇星君能担当重任,才可免去百姓兵戈之苦。

那位灵师外貌如高人,口舌却也是厉害至极,竟能说动当时的陈国末代国主主动说出若得紫薇星君,他愿为僚属的话。

当然,这位国主根本没活到紫薇星君出世,不过数日,便旧疾复发死去。

那位新的紫薇星君,自然就是大周的太祖,他也果然成就一番功业,平定了乱世,把陈国的土地扩展了三倍有余,建立大周朝,太祖,太宗两代皇帝都是英明圣主。

当时的北燕还是一个小部落,他们的首领便是太祖的挚友,还是太祖帮助北燕国主建国,那时周朝可谓强盛,与现在完全不同。

红尘坐在一边看郭老一边吃煎茶,一边教训学生,她到不介意招待同窗,这帮学生们到自家茶馆来聚会,还能帮茶馆宣传宣传,显得格调更高些,再说,让罗娘她们提前接触一下,多认识书院的人,也好为将来考学做准备。

就是郭老这张嘴越来越难伺候,曲三娘可不乐意伺候他——谁愿意伺候一个吃你做的饭菜,却无半句好话,全是恶言恶语的家伙!

虽然厨娘很有职业道德,再不愿意也没翘班,红尘却不是个喜欢为难手下的雇主。每次这位来,她就自己去准备些茶点,不让三娘忙乱。

“咦,怎么今天小莫这么安静。”

那边聊了一会儿,郭老扭头看了眼坐在一旁发呆的小莫,诧异道。往日小莫也不喧闹,可每次大家讨论,他偶尔插一句便一语中的,弄得书院有的学生都知道茶馆的小莫精通经史,才华高远,连郭山长也赞誉有加,今天别说插话,连听也没听,一看就是神游天外的模样。

红尘耸耸肩:“他这两天可能不舒服,不大喜欢说话。”

郭老瞄了小莫几眼,一本正经地安慰:“小莫啊,你年纪不小了,是到了发愁娶媳妇的年纪,别担心,我可不是一般人,我是咱阑珊书院的山长,认识的好女子车载斗量,你喜欢什么样的?胖的?瘦的?家世太好的咱不要,娇气,要个知书达理的就行……”

小莫站起身,扭头向外走。

周围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。

郭老怔了怔,忽然恍然:“你是有喜欢的女娃了?”他扫了一眼红尘,板起脸,“男人别整天把心思放在这些情情爱爱上面,多读书,多学习,将来才有出息。”

小莫早没了人影。

这北燕使臣路过杞县,居然当真仅仅只是路过一下,没有惹出什么乱子,今天下午就准备出城。

杞县上下都松了口气,连迎接的上官也放下心。

要知道,那位县太爷这几日可是一口气瘦了两圈儿,乍一看他,都跟变了个人似的。

红尘记得很清楚,上辈子她嫁给王越之后有一年,北燕使臣也是来了大周,从进入大周国境那一刻起,京城就鸡飞狗跳的,热闹的不行,他们是一路走一路祸害,尚未进京,就有理藩院的官员被发跣足,跪在宣政殿门前嚎啕大哭,可这事儿还是压了下去,谁也没有多提及,等使臣进京,照旧是客客气气,昭示两国睦邻友好。

当时厉王已经成了太子,气得在大殿上吐了血,可吐了血也得咬牙咽回去,谁让那会儿北燕在边境陈兵百万。还个顶个都是精兵强将,而大周却已然是内耗良多,兵备废弛,不复当年强横了。

也是那一回,王越在大街上被纵马而来的北燕人吓得**,红尘就在他身边。

仔细一想,红尘嘲讽地勾了勾唇角,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,这人待她渐渐变得有些古怪,也不是冷漠。只是疏远了些。当时不以为意,还特意为了他的颜面再不提北燕,但却忘了王越是最好面子的男人,一个看到他丑态的女人。他又怎么还会亲近?

天色将暮。

郭老看了看天。月亮很亮。有月晕,虽说天气晴朗,可他还是有点儿担心下雨。干脆带着学生们帮红尘先把园子里晾晒的书收一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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